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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与电子信息系教师教学工作管理规定

2019年11月14日 00:00  点击:[]

一、教师教学工作规范

(一)教师的基本要求
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。

2、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生,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愿意为党的教育事业,为社会主义培养合格人才而献身。

3、崇尚严谨、求实的学风,刻苦钻研,积极进取,勇于创造,不断提高学术水平。

4、认真研究教育科学,努力掌握教育规律,改进教学方法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,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。

5、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严于律己。

(二)主讲教师的主要职责

1、负责编写或选用符合本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、有特色的教材、指导书及参考资料。

2、负责本课程的主讲、辅导、答疑、批改作业(含实验报告)、考核等环节的组织实施与质量管理。并指导、检查辅导教师备课、答疑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。

3、负责课堂纪律的管理,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
4、负责与系主任、辅导员、班主任交流教学信息,共同解决教学中的各种矛盾。

5、负责管教管导,教书育人工作。

二、物理与电子信息系教师教学纪律

1、教师要服从系和教研室的工作分配,服从教学安排,认真完成教学工作量。

2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,必须按时上下课,迟到或提前下课均视为教学事故,将通报批评。教师要把握好教学的各环节,由于失职而造成的教学事故,要追究责任。

3、执教期间,要坚守岗位,任何人不得随意停课、调课或自行找人代课(含指导),特殊情况(因公外出或因病、因事请假等)必须离岗者,要事先申报,由主管副主任审批,超过三天者需经教务处批准,系办负责作好调课、补课的安排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未经批准而停课者,按旷教事故处理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。

4、授课教师无故不上课,应视为重大教学事故。除通报批评外,还将给以经济处罚。

5、为了保证教学时数,在上课(包括自习)时间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,未经教务处商定,不得随意停课而进行其它活动,否则视为重大教学事故。

三、物理与电子信息系教师备课规范

1、备好课是讲好课的先决条件。教师必须认真撰写教案,凡上课前没写好教案者,均作为严重教学事故处理。

2、教学大纲是教师备课的指导性文件,教师必须熟悉并参与制定教学大纲,掌握本学科教学目的、教材体系和基本内容,明确本学科教学法上的基本要求。

3、教材是教师备课的主要依据,教师必须认真钻研和掌握教材的全部内容及组织结构,分清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点、难点。

4、要了解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及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,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、后续课之间的衔接。

5、要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有关情况,合理组织教学内容,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,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。

6、所有教案应当电子化,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,在学校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采用多媒体教学。

7、备课时经常要考虑学院的培养目标和教书育人。

四、物理与电子信息系教师讲课规范

1、教学思想:教师在教学过程中,要积极主动地贯彻正确的教学思想。

①要将教书与育人相结合,注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。

②要将教为主导与学为主体相结合,注重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。

③要将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相结合,注重加强基础和培育能力。

④要将课堂与课外相结合。注重因材施教,分层指导。

2.教学内容:教师在教学过程中,应当始终注意把握好教学内容。

①要注重教学内容的科学性,理论要严谨,结构要合理,信息要准确;

②要注重教学内容的适用性,基本内容既符合教学大纲,又要考虑学生能否接受。

③要注重教学内容的时代性,教学要面向现代、面向世界、面向未来,不断推陈出新。

3、教学方法:教师在教学过程中,应适当选择和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。

  ①要全面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;

  ②要采用精讲多练、突出重点的方法;

  ③要坚持向学生提问和让学生向教师提问的方法;

  ④要根据课程特点开展课堂讨论;

  ⑤要鼓励并指导学生对本学科的内容进行探索与研究;

4、主讲教师必须按时到指定的教室上课,不得迟到或早退;主讲教师应当根据学习委员汇报的饿学生考勤情况,在点名册上作出准确记载。

5、教师既要讲好课、又要严格要求学生,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引导,对本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。要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。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度与讲授方法,力求使教与学两个方面协调一致。

6、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,逐步普及多媒体教学。

7、授课教师应该随时掌握教学进度,施行教学进度应与《教学进度表》保持一致,其速度的推迟与超前都只能限于一周。

8、重视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和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
五、教师批改作业(含实验报告)规范

1、主讲教师课后都应按计划向学生布置作业。各门课程作业的次数及份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实际情况酌情而定。

2、主讲教师任一个班级课程者应批阅100%;任两个班级课程者至少应批阅50%;

3、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,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错误之处,对潦草、马虎、不符合要求的作业,应退回令其重做;不正确的应要求学生更正。

4、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做好书面记载,并按一定的比例(10%)记入学生总成绩。

5、对迟交作业的学生应酌情扣分;对抄袭作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,并以缺交作业论。缺交作业达到全学期作业总量1/3以上的学生,不准参加本课程的考试,学生按要求补交作业,经任课教师认可后,方能参加补考。

六、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规范

1、教育实习、专业实习、社会调查(以下统称实习)是教学计划内的综合实践课程,必须按计划严格执行。

2、指导实习是教师的基本职责,所有教师(除年老或患病外)都应主动承担指导任务。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在一个聘任期内至少应参加1次指导工作。

3、指导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情况,落实实习安排,指导学生作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。

4、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,精心指导,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实施实习计划,又要全面关生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与安全。

5、指导教师要主动会同实习单位认真做好学生的总结、鉴定及成绩评定工作,上交实习总结报告。

 

 

衡水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系

2006年12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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