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中教学检查是教育教学工作一项重要环节,是检查教育教学质量的手段之一,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。本着在检查中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的原则,各教研室、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这一项工作,把它看作是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有效方法。通过此项工作,要做到有成绩、有进步不骄,有问题、有缺点不回避,积极想方设法解决问题,提升自身的能力。
一、教学检查工作小组
组长:张兰训; 副组长:张郡亮;
成员:系教学督导组(殷春英、李玲、刘浩、刘巧丽);各教研室主任(龚书娟、郑永春、郭海丽、张晓星);教务办人员(崔凌、孟令辉、陈业娜);学工办 人员(高亚成等)。
二、时间安排
第十一周(5月18日至24日)、第十二周(5月25日至31日)、第十三周(6月1日至7日)。
三、检查工作内容及时间进度安排
1、各教研室,检查所属课程(含实验课)教学大纲执行情况、教学进度、教师辅导答疑情况、教师批改作业情况、学生完成作业情况、教师听课制度执行情况、教师教学文件(教学进度表、教学大纲、教学日志、教案、讲稿、学生平时成绩考核及记录等是否完备和符合要求,尤其关注实验报告、实验考核记录等)。(第11周)
2、教务办:问卷调查教材选用质量,问卷征求学生对教师上课的建议及意见,并及时将征集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;组织召开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教学交流会。(第11—12周)
3、学工办:检查课堂纪律执行情况,如学生到课情况,考勤情况;协助教务办组织好教学交流会。(第11—12周)
4、系督导组:检查教研活动情况(计划、专题、记录等);近三年新进教师上课情况(听课方式),并对听课效果给出综合建议或指导性意见。(第11—12周)
5、2015年6月2日前,系督导组负责人、教研室主任、学工办主任将检查情况汇总到教务办主任处, 6月7日前,教务办汇总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,经组长签字,按时报学校教务处。
物理与电子信息系
2015-5-12